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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都有哪些佣兵团还在抵抗?”丹妮抬头打量灰虫子,发现他的皮甲上也有些许鲜血,但整体来说比她干净太多,看来无垢者的任务完成的比较轻松。
“还剩七个小寨子。”
这次作战计划中,2600骑兵负责拦腰截断敌方营地,然后驱赶马群由北向南冲击营地。
而五千无垢者则带着两千长弓手在白杨坡挡住敌人的逃跑路线,毕竟吉斯联盟军也不傻,看到远方万马奔腾,自然知道该避开。
等马群绕过白杨坡离开,无垢者再从白杨坡出发,向吉斯残破的营地压迫过去,与两千骑兵形成对敌人的夹击之势。
清理掉散兵游勇之后,两万民伕会背着沙包在敌方小型营寨大门处布置隔离带。
嗯,阻止对方逃跑,无垢者没马,追不上嘛!
“边缘的玫瑰团保存的最完整,次子团被马群冲破营寨,死伤惨重,只剩两百人躲入吉斯贤主的营地。
暴鸦团更惨,他们实力强大,拥有五百铁甲精骑。
可正因为他们全团都是骑兵,搭建的营地与马厩连在一起,近两千匹马跟着马群暴动,营地被践踏得稀烂,几乎没人活下来。”
说到这,一向感情内敛的太监战士也不由面露唏嘘之色,叹道:“最强之佣兵团竟覆灭得最窝囊,他们该早点向陛下投诚的。”
唔,丹妮的“老情人”莫名其妙领了盒饭,好惨。
“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。”她淡淡说了句,拉下面甲,站起身,对远远将她围成一圈保护起来的马人骑兵喊道:“阿戈,让巴利斯坦爵士按计划,配合无垢者往北清理10公里。”
“是,卡丽熙。”
“走吧,完成收尾工作,我们也可以暂时休息一下了。”丹妮对灰虫子道。
见她过来,立即有马人牵来一片黄色皮毛的高大骏马。
嗯,她的小银马马失前蹄,摔伤了。
已经不足五百之数的铁骑护卫再次以丹妮为中心,快速围拢过来。
小白也吐掉嘴里的骨头,扑扇着翅膀飞到丹妮头顶,绕着圈跟随队伍缓慢前行。
“魁洛,我们损失了多少兄弟?”丹妮问身边的铁甲护卫。
与阿戈三个血盟卫不一样,魁洛加入女王铁骑护卫后便开始适应铁甲。
“死了20个,40个受伤,卡丽熙,您伤势如何?”马人少年关心问。
他之前可是亲眼见证丹妮摔马全过程的。
“没事儿,内甲缓冲大部分力道。”
全身铠的穿戴过程非常复杂,并非在衣服外面套一层铁皮就完事儿了。
从贴身棉衣开始,轻薄柔软的皮甲,柔韧且弹性十足的内垫,丝绸或者亚麻布外套,最后才是铁甲,如果想要更美观,还可以在铁甲外再披一层大衣。
当然,普通武士压根没财力组装完全套装备,对他们来说,质量差的内甲反而会影响武技施展,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在铁甲内加一层皮甲。
而贵族骑士与普通铁甲骑兵的区别便在于:同时在战场上摔下马,贵族老爷缓过神来后,屁事没有,爬起来继续挥剑猛劈;普通骑兵即便不摔碎内脏,也会内出血,八成无力再战。
还有一点,有精良内衬的铁甲可以部分抵抗锤击,而普通铁甲遇到挥舞钉头锤的猛男,几乎磕着就伤,砸中便死。
嗯,在铁甲骑兵对战中,铁锤的杀伤力最大,其次为精钢长矛,再次为双手重剑,最后才是弯刀。
“无垢者与长弓手伤亡如何?”丹妮又问步行跟在她身边灰虫子。
“无垢者与长弓手一人没死,只有十几名战士被流矢擦中。”
末了,灰虫子恭敬赞叹道:“陛下,您打了一场足以被人称颂千万年的战役呢!”
这并非刻意恭维,吉斯人的奴隶士兵不提,黄丝披风也很垃圾,但五千佣兵太过可怕。
佣兵名声不好听,但战力却真的强大,无论单兵战士的武力,还是小军团集体作战,在这个异世界,几乎超越所有国家、城邦的正规军。
这么说吧,五千佣兵硬肛五千无垢者,无垢者有一半可能要输。
与多斯拉克咆哮武士不同,佣兵战技术水平太高,还非常全能,很多佣兵既能当骑兵,又能成为弓箭手,给他配备铠甲,还能成为重甲骑士。
比如乔拉·莫尔蒙,他曾经当过佣兵,与几个不出名的小佣兵团签订劳工契约。
以乔拉的水平,也只能成为50人队伍的小队长——他在佣兵界中的最高职位,多数情况下,他只是佣兵团中一名普通成员。
更重要的是,佣兵团比无垢者富裕,装备更好。
比如在万马奔腾中团灭的暴鸦团,明面上只有500名骑兵,却配备1500匹战马,和500匹驮马,其余物质更是不计其数。
“卡丽熙,您可以再增添一颗铃铛啦!我敢说,大草原上再没一位卡奥有胜过您的战绩。”
魁洛也兴奋异常,为自己能够效忠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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